“三同时”管理制度 一、目的与范围 1、为确保公司投资项目实施后符合安全生产、职业卫生、环境保护、消防安全的要求,实施源头控制,避免新投资项目形成新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,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,制订本制度。 2、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工程项目和实施新工艺、新技术、新材料、新设备的改造、运用和调试项目。 二、相关术语定义 1、“三同时”:新建、改建、扩建项目和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设备、新材料应用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、职业卫生设施、环境保护设施和消防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。 2、投资项目:经公司正式批准的建设工程项目(新建、改建、扩建项目)和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设备、新材料应用项目。 3、立项单位:投资项目的使用单位;公用设施项目的立项单位为相关职能部门。 4、设计单位:特指投资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单位。 5、特种设备:锅炉、起重机械、电梯、压力容器(含气瓶)、压力管道等。 三、职责 1、技术部、安环部是“三同时”工作的主管部门,负责“三同时”工作的综合组织和协调。参与投资项目“三同时”的内部评估、审核和验收。依照**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的规定程序办理职业健康卫生、劳动安全和环境保护“三同时”手续;建立和保存“三同时”项目档案。 2、安环部负责依照**消防管理部门的规定程序办理投资项目消防安全“三同时”手续;负责组织消防安全“三同时”的内部评估、审核和验收,并完备档案技术资料。 3、技术部负责组织对工艺调整、设备定型、材料更换等技术项目的实施方案进行劳动安全、职业卫生和环境影响进行评估,并提出治理技术措施方案,列入项目整体实施计划。负责参与投资项目的“三同时”评估、审核和验收。 4、主管设备部门负责在设备大修、设备改造和新设备投入使用等技术项目的实施方案中,对劳动安全、职业卫生和环境影响进行评估,并提出治理技术措施方案,列入项目整体实施计划。负责参与投资项目的“三同时”评估、审核和验收。 5、计划财务部应确保项目“三同时”的资金投入;对未进行“三同时”的投资项目不予立项、审核和结算付款;负责参与投资项目的“三同时”评估、审核和验收。 6、设计单位根据项目主体设计方案和“三同时”评估意见,提出安全、卫生、环保、消防等方面的设计方案。负责参与投资项目的“三同时”评估、审核和验收。 7、立项单位是投资项目“三同时”管理的责任部门,负责投资项目“三同时”的申报,并向设计单位提供与“三同时”相关的方案、技术资料和数据。负责参与投资项目的“三同时”评估、审核和验收,确保“三同时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运行。 8、施工单位应按照投资项目“三同时”设计方案,确保“三同时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和申请验收;确保“三同时”项目的施工质量,负责参与“三同时”项目评估、审核和验收,并根据验收结论组织改进,达到设计标准。 四、工作程序及要求 (一)项目的申报 1、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工程和采用新工艺、新技术、新材料、新设备等投资项目正式批准后,立项单位必须向安技部门进行申报 (见附件1:《安全、卫生、环境、消防“三同时”申报表》) 2、立项单位在投资项目总额中,必须包含项目的“三同时”治理投资费用,若该项目无“三同时”投资必要的,必须在《安全、卫生、环境、消防“三同时”申报表》中注明。 3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工程项目,由安技部门向**有关职能管理部门(安全生产、职业卫生、环境保护、消防)申报执行“三同时”程序: (1)建成后有新的环境污染产生和排放的项目,必须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“三同时”; (2)涉及易燃易爆、化学危险品的储存和使用项目,必须办理环境保护、消防安全和职业卫生“三同时”; (3)对员工生产过程中的健康有危害因素的投资项目必须办理职业卫生“三同时”;特种设备投资项目申报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。 (二)项目“三同时”方案评估、评价 1、安技部门根据项目申报资料组织对该投资项目进行“三同时”评估和评价,可采用下列方式: (1)组织专业安全检查组进行内部评估、评价; (2)委托具有相关评估资质的设计单位和中介机构进行评估。 2、组织评估、评价的单位应根据评估、评价结果,提出书面的可行性研究报告,作为“三同时”的设计依据。 (三)项目“三同时”的设计 1、项目设计单位根据“三同时”可行性研究报告,将“三同时”设施纳入主体项目设计方案;不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的,可委托设计。 2、报**有关职能管理部门审批的“三同时”项目,其主体工程设计方案中必须设立“三同时”专篇文本资料。 3、设计工作结束后,设计单位将初设方案按审批流程和权限报批后,转入施工程序。 (四)项目“三同时”的施工 1、施工单位要严格按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,保证工程质量,确保职业安全健康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。 2、项目单位对“三同时”设施的施工过程进行日常管理;安技部对“三同时”设施采购、安装、施工等全过程进行监控,对出现的问题予以及时解决。建立相应的原始记录,索取相关的档案资料和资质证明。 (五)项目“三同时”的验收、运行 1、投资项目完工后,主体工程验收的同时,验收“三同时”设施。并填写《安全、卫生、环境、消防“三同时”验收表》。 2、凡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,视该项目未完工,财务不予结算付款。 3、立项单位对验收中提出的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改进意见,应积极安排人力、物力、财力按期解决,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安技部门。 4、立项单位确保“三同时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运行。 5、申报**职能管理部门的“三同时”项目验收,由**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组织验收。 五、投资项目“三同时”治理设施范围 (一)劳动安全、职业卫生类 1、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装置 2、尘、毒、害治理设施 3、采光和照明 4、安全通道和安全操作空间的布局设计 5、安全标志、标识、标线、信号装置、安全色度。 6、通风、降噪、保暖设施 7、物流安全设计 (二)消防安全类 1、建筑物的耐火等级设计 2、消防通道、疏散出口设计 3、报警装置、警示标志配置 4、灭火系统:包括消防用水源、喷淋装置、消防栓、灭火器材 5、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保管设施 6、电气防爆设计 (三)环境保护类 1、污染物(废水、废气、废渣、噪声)的处置、治理设施。 2、生态环境设施(绿化、卫生)。 (四)其他类 1、防雷系统设施 2、电气安全设计 3、防洪排水功能设施 4、地质灾害预防设计(滑坡他、塌方、塌陷、地震、泥石流等) 六、考核 1、对于未按规定进行建设项目“三同时”的,按《安全奖惩办法》执行。 2、未经安全环保部审查或同意,强行投产的项目,发生事故或造成严重职业危害的,要追究批准投产者的法律责任。 七、附则 1、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。 附件1:《安全、卫生、环境、消防“三同时”申报表》 附件2:《安全、卫生、环境、消防“三同时”验收表》